中石油(海南)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海南区域总部基地项目---标识供应及安装 2025-11-21
| 项目名称: | 中石油(海南)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海南区域总部基地项目---标识供应及安装 |
| 项目概况: | 为响应国家建设海南自贸港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海南省的业务布局,经集团公司决策,在海口江东新区建设中石油海南区域总部基地项目。该项目主要功能包括业务办公用房及服务配套设施等,总用地面积约23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817.12平方米,总投资约135992万元(包含土地费用),其中工程费约79780万元。 |
| 项目单位: | 中油能源公司 |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响应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竞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竞标人(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须具有不少于2项1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供应及安装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主要页、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竞标人自行提供发票查询截图),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竞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4竞谈文件中须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和)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竞标将被否决”。 *5竞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6被暂停资格的将予以否决。 *7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的将被否决。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与项目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5日23:59:59报名(北京时间,下同)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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