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10
项目名称:垡头民兵连办公场所拆除及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9.9452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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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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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垡头民兵连办公场所拆除及维修改造工程 |
180 |
1 |
本工程为垡头民兵连办公场所拆除及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供应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21至2025-11-28,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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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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