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杨凌示范区分行2026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4)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
2.1整栋大楼建筑公共部分水电的维护、养护和管理;营业办公场所秩序维护、保安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和安全等;食堂管理服务;本物业附属配套公用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等。
2.2服务期:1年
2.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5万元。
3.合格投标人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农发行关联方,应主动报告,农发行关联方指与农发行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6)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9)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3.2专项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日9时至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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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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