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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CCTV系统数据互通、升级改造采购(幸福轨道)询比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5-11-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一)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需求单位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公司,采购人为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公司。项目需求为温州S1线15个车站及车辆段、停车场和控制中心共18个站点进行CCTV系统硬件扩容升级,在控制中心建立与上级轨道集团的无线专用通道,实现平台业务扩容。供货期为收到供货通知书后 60 天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二)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需求为温州S1线15个车站及车辆段、停车场和控制中心共18个站点进行CCTV系统硬件扩容升级,在控制中心建立与上级轨道集团的无线专用通道,实现平台业务扩容。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三)供货期: 收到供货通知书后 60 天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四)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行业及用户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1、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面截图或企业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的有效证明。)2、业绩要求:2022年7月1日至报价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不低于50万元的信息化系统开发、集成、施工等相关业绩。要求业绩内容至少涵盖综合监控系统或安防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内容。(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发票复印件,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服务范围、金额、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内容。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名称与响应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发票无需提供全额但须体现对应关系,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项目组人员要求:/。4、其他要求: / 。         (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三)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四)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五)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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