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渤海银行运维管理区负载均衡扩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HG
二、采购需求简述:
渤海银行运维管理区负载均衡扩容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以下要求为实质性资格要求,提示和说明如下:
*附件中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务必按照附件中的格式提供。
*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请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副本中可提供复印件。
*未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以下每一条单独要求的资格文件,无论正本/副本,每份都需要单独加盖供应商公章。
*所提供的所有资格文件均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尚在渤海银行黑名单中,或处于限制参与渤海银行采购项目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或‚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
5.供应商须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
6.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原件);
注: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自采购人确认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参与后续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退还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采购人查询人签名后打印存档。采购人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在签署采购合同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渤海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若签署采购合同后,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渤海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7.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22、2023、2024年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原件);
9.对实质性采购需求无负偏离,须提供点对点应答表,实质性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项条款,具体如下:
技术、业务等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中技术、业务等需求;
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中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要求;
针对实质性采购需求原厂商工程师要求,供应商须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原厂商及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如非所投设备原厂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原厂商的授权证明文件(须体现原厂商公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供应商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与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级或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级或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级或开发性金融机构总行级或两家政策性银行总行级直接签署的网络系统集成案例。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少包括:合同首尾页、内容页(至少包含设备清单/服务内容、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签署日期页和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中的签署主体名称、供货或服务内容、签署日期、甲乙双方盖章等关键内容应清晰可辨;
12.供应商所投产品或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系列产品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级或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级或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级或开发性金融机构总行级或两家政策性银行总行级的负载均衡项目案例。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少包括:合同首尾页、内容页(至少包含设备清单/服务内容、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签署日期页和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中的签署主体名称、供货或服务内容、签署日期、甲乙双方盖章等关键内容应清晰可辨;
1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负载均衡产品-增强级《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和供应商公章;
14.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试证书》,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和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须在【京津冀地区】具有至少一家服务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且须承诺具备1小时抵达渤海银行现场(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的服务保障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7);供应商须提供【京津冀地区】服务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具备服务能力的服务网点)情况信息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8),在分支机构情况信息中,须列明省市、机构名称、服务覆盖区域、办公地址、办公电话、负责人、负责人电话、人员数量等有效信息;供应商须承诺上述总部或分支机构信息真实有效,提供专项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9);须提供地图软件路程用时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0);
16.须签署并提供参与采购人采购活动廉政承诺书(原件);
17.须签署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保证金事项承诺函(原件)。
四、公告发布期限与报名截止时间
1.采购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16:00)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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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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