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污水厂改扩建项目结算审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基本费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收费标准的3折,审减额的 1.8 %计取
最高限价:基本费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收费标准的3折,审减额的 1.8 %计取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负责工程结算争议部分复核和解释工作,并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按照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履行有关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A现在是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比选申请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土木建筑;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