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9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3万元/年,三年共计:270.90万元。超出此价格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需求:
连云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服务采购(机关食堂、执勤一队食堂、执勤三队食堂)。为了保障本单位用餐需求,引进专业的食堂管理队伍为本单位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等服务。要编制科学合理的每周菜谱,根据季节等情况及时调整创新,不断更新菜品,确保正常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营养搭配均衡,能适应不同口味的就餐人员;保证工作环境、餐厅的卫生、整洁,厨具、餐具均须清洁消毒,做好除“四害”和“四防”工作等;严格履行食品卫生安全职责,规范菜品操作流程,保障职工用餐安全卫生;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人员要求:人员配备不少于下列要求
(1)管理人员
餐饮主管1名(50周岁以下)
(2)机关食堂
厨师2名(30-60周岁) 面点师1名(60周岁以下)
勤杂工2名(60周岁以下) 服务员1名(60周岁以下)
(3)执勤一队食堂
厨师1名(30-60周岁) 勤杂工2名(60周岁以下)
(4)执勤三队食堂
厨师1名(30-60周岁) 勤杂工2名(60周岁以下)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见磋商文件格式,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现场查询,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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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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