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北沿海地区调频广播监测系统项目-定点监测终端和移动收测
系统开发
预算金额:168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依托于总局信息基础设施云平台,对现有无线监测系统软件功能升级扩容,同时补足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实现可以满足特定需求的东北沿海地区无线广播监测系统的构建,进一步提升对我国东北沿海地区无线广播覆盖情况、频谱占用情况的监测能力。注:具体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需求。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容全部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按照技术要求约定完成原厂初验并安装交付(监测终端部署在辽宁省、山东省边境地区8个地点),试运行3个月后完成终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3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为“东北沿海地区调频广播监测系统项目-定点监测终端和移动收测系统开发”,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4 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6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如供应商对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报名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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