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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星公路(南行港-人民塘)改造星火水厂原水管及配水管迁改工程-浦星公路(南行港-人民塘)改造星火水厂原水管及配水管迁改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2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星公路(南行港-人民塘)改造星火水厂原水管及配水管迁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浦星公路(南行港-人民塘)改造星火水厂原水管及配水管迁改工程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对浦星公路(南行港-人民塘)改造星火水厂原水管及配水管迁改工程。
主要内容包括:
1、原水管迁改:
1)浦星公路(K35+840--K37+760:南奉公路--友谊中路段)。根据设计方案,受道路工程影响,搬迁现状原水管 DN1200至西侧绿化带,迁改总长度576m。迁改管位距离道路中心线34.5m。
2)浦星公路(K37+760:东西向横穿浦星公路)。根据设计方案,受道路工程影响,搬迁现状原水管DN1200过路管至南侧4m处,迁改长度51m,过路采用顶管施工。
3)浦星公路(K37+760--K38+880:友谊中路--平庄公路段)。根据设计方案,受道路工程影响,搬迁现状原水管 DN1200 至东侧绿化带,迁改总长度1120m。迁改管位距离道路中心线25.2m。
4)浦星公路(K38+880--K39+820:平庄公路--横二河段)。根据设计方案,受道路工程影响,搬迁现状原水管 DN1200 至东侧绿化带,迁改总长度940m。迁改管位距离道路中心线25m。
5)浦星公路(K39+820--K40+840:横二河--新林公路段)。根据设计方案,东侧现状2根原水管DN800不做迁改,仅做内衬修复。其中,过河处(中横港)原钢管架空管保留。
6)浦星公路(K40+840--K41+750:新林公路--奉柘公路段)。根据设计方案,东侧现状2根原水管DN800不做迁改,仅做内衬修复。其中,过河处(长丰河)原钢管架空管保留。
2、配水管搬迁:
1)浦星公路(K43+450--K43+830:彭公塘--民乐路段)。根据设计方案,受道路工程影响,搬迁现状道路东侧配水管 dn160至西侧绿化带,迁改总长度385m,迁改管位距离道路中心线30m;搬迁现状道路东侧配水管dn160至东侧绿化带,迁改总长度460m,迁改管位距离道路中心线32m,其中,过路采用拖拉施工。
2)浦星公路(K43+830:东西向横穿浦星公路)。根据设计方案,受道路工程影响,搬迁现状配水管DN500过路管至北侧15m处,迁改长度85m,过路采用开挖施工。
3)浦星公路(K44+150--K44+240:过海湾中心河段)。根据设计方案,受道路工程影响,搬迁现状配水管 dn400 至西侧人行道,迁改总长度90m。迁改管位距离道路中心线26m。过河段采用架空施工。
4)浦星公路(K44+240--K44+880:莲塘路--雷州路段)。根据设计方案,东侧现状1根配水管DN600在原管位更换,长度为615m。
5)浦星公路(K44+710:东西向横穿浦星公路)。根据设计方案,受道路工程影响,搬迁现状配水管DN600过路管至北侧8.3m处,迁改长度57m,过路采用开挖施工。
6)浦星公路(K45+080--K45+330:过人民塘河段)。根据设计方案,受道路工程影响,搬迁现状配水管 dn315 至西侧绿化带,迁改总长度143m。迁改管位距离道路中心线40m。过河段采用架空施工。
本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3亿元(暂定)。建安费为10395.25万元。
详细说明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项目地址:浦星公路(南奉公路~人民塘路)段
2.6招标人: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2.7(请登录)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招标范围:
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标志标线、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等。(以图纸、清单描述为准)
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显示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其图纸资料。
2.10工期要求:本项目自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完工日为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22 09:00~2025-11-26 17:00,过时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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