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井下作业分公司于2024-2025年度在大庆市场进行压裂施工作业,但在该地区无现场配液服务人员和设备,需引进外部队伍提供现场配液服务以保证生产运行。招标人在大庆市场需求压裂液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粘滑溜水现场配置技术服务;提供稠化剂、破胶剂、表面活性剂。本项目预计金额8500万元(不含税),设1个标段,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家服务商。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2、服务标准:详见招标人要求。
3、服务地点: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所在大庆市场各施工现场。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5、服务响应时间:中标人接收服务通知后,10天内组织好项目所需材料、人员、配套设备到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
中标人免费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人如需技术支持,中标人1天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支持,不额外收取费用。
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准时提供服务或技术支持的,按照5万元/天支付违约金。如果耽误招标人生产进度,中标人还要赔偿相关损失。
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人要求。
7、验收方式:详见招标人要求。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具有提供压裂液技术服务的能力:
1.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技术负责人1人,现场安全负责人1人(可由其它岗位人员兼任),现场施工人员至少4人。
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负责人为自有员工,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岗位及职责、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有效的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单位或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或相关安全考核合格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技术负责人为自有员工,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岗位及职责、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现场施工人员:人员清单、身份证、岗位及职责、工伤保险证明。其中工伤保险证明提供以下三类中的一种证明即可:
①工伤保险证明(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②含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③含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投保人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还需提供投标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
2.设备要求(自有设备)
(1)拟派本项目达到5立方米/分钟连续混配供液能力的车辆或橇装设备至少1台。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台账、购买合同、购置发票、技术协议(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实拍照片、实物照片,且一一对应,发票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及之后的设备视为无效。
(三)、投标人拟为本项目使用的稠化剂、破胶剂、表面活性剂必须具有中石油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提供有效期内的中石油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质量认可证书上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如果是贸易商,提供稠化剂、破胶剂、表面活性剂的库存台账、采购合同和发票;如果是代理商,提供稠化剂、破胶剂、表面活性剂的代理证明(代理区域包含大庆地区,代理截止日期在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之后)、代理合同。
(四)、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技术要求配制压裂液样品(包括低、中、高粘滑溜水),送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测报告中要体现出压裂液配方,执行标准应与本项目要求相符合,且报告中的检测结果要满足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
提供滑溜水压裂液的检测报告。
(五)、投标人承诺已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处罚”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技术服务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
提供承诺书。
(六)、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按照财务部令第108号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划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财务分析;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11-22 08:00:00 至 2025-11-28 23:59: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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