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AGGWQ********.项目名称:2025年度合肥高新区回迁小区绿化乔木大修服务采购项目3.项目地点###市高新区4.项目单位:合肥高新美****公司5.项目概况:为采购人在管###市高新区兴园北区、复兴家园、永和家园和永和南苑等小区提供乔木大修服务,共约3000棵,拟选择2家合作服务单位提供修剪服务,原则上按工程量均等分配,具体划分以现场抽签为准,详见询比文件。6.资金来源:其他7.项目概算:********万元8.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的服务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二、供应商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2.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合同额不低于15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4.供应商未###市及其所###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供应商被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限制本次询比项目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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