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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过溪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前期工作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溪县过溪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前期工作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安溪县过溪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前期工作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79900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安溪县过溪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前期工作服务采购

1(项)

开展填埋场综合整治可研、环评、设计前期工作等

1,5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自合同签订起30个工作日内; 2.项目工程勘察报告自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自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自可研报告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5.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自环评报告完成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1-21 至 2025-11-2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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