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碳排放核算与评价工作服务项目 |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 JKJ |
|---|---|---|---|
| 采购方式: | 集团内采项目 | 招采类型: | 服务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11-21 18: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26 18:00 |
| 开标时间: | 2025-11-27 15:00 | ||
1.1采购项目名称: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碳排放核算与评价工作服务项目
1.2采购人: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依据山西交控集团关于印发《山西交控集团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指南》(晋交控发【2024]117号)与山西交控集团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碳核算试评价工作的通知》(晋交控办函[2024]137号)要求,现对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碳排放核算与评价工作服务进行采购。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3-2024年度碳排放核算与评价工作服务项目,具体内容以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7采购限价:人民币57.57万元。
2.8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同类型项目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近1年(2024年1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除外)。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18:00~2025年11月26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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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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