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城南新城公寓楼(一期)项目-4号楼装修工程已经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05-330881-04-01-3904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山市城南新城公寓楼(一期)项目-4号楼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2722.18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4116.1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2326㎡,总建筑面积111157.3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200.53㎡,地下建筑面积19956.8㎡。建设业态为职工公寓、高级人才公寓等设施(含装修工程),建设地点:城南新城莲华山大道以北,汇源路以南,协作路以西。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的1楼接待大厅、2楼餐厅、5、6、7楼装修工程,含地面、墙面、天棚、水电、消防、视频监控、网络通信,空调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其中,☑建筑面积 3891㎡。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936.1856万元。
2.3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不少于1 人,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 年 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https://wenshu.court.gov.cn/);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https://rlsbt.zj.gov.cn/col/col1229116948/index.html)
(注:有效期: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此外,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修复作出规定,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提前移出的机会。《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一是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二是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满6个月);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对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基本配备数量及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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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 |
提供证书人数(人)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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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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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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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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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员 |
1 |
具备市政类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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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量员 |
1 |
具备市政类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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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料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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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材料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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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以上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 2.以上带★人员在投标时根据拟派情况填写,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制件及最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出具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已退休的提供劳务合同和 退休证明及最近三个月的工资流水,但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不予认可)。如企业社保证明出现断档情况,可以提供个人社保证明补充。 3.以上无★人员在投标时无需填写,无需提供相应证书材料,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作为派驻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以上所有人员在合同签订时须提供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要求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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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日,且最后1日不为法定休假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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