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需要对电瓶车电瓶、前后桥、底盘、电气线路等电气及机械部位进行维修,全车进行喷漆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结算及付款方式:☑转账、R汇款、R银行承兑汇票、R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汇票、R其他;结算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服务地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0 天内完成。
最高投标限价:3.65 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含1000 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2 资质要求:供应商需营业执照包括具有与车辆维修服务、电动车维修或机动车维修相关的经营范围。
2.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项目需要,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 2.4 项目经理要求:无。
2.5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2(A)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不真实的证明材料,视为没有该项业绩,引起的不利后果报价人自行承担。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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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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