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承销服务招标项目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拟选择2家券商作为非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二标段拟选择2家券商作为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本次拟选聘的主承销商需协助招标人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发行申请材料的编制,配合招标人进行报批;(2)负责债券发行审批的沟通协调;(3)为招标人推荐债券发行工作涉及的所有第三方专业机构(如需),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委任和协议签署;(4)承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协调各相关中介机构等与本次债券申报、发行相关的各项工作;(5)负责本期债券的整体销售、路演、簿记发行等全发行过程;(6)持续为招标人提供所要求的与债券相关的一切后续及其他的服务性支持。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2个标段
(001)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承销服务招标(一标段)
(002)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承销服务招标(二标段)
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人员从业基本信息截图,且登记公司为潜在投标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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