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电子设备耗材项目,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电子设备耗材项目
2.2 招标编号:BHZB-2(请登录)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内容为电子设备耗材,具体如下:
项目采购物品名称:电子设备耗材(存储介质类耗材、硒鼓打印类耗材、普通电脑配件类耗材、网络及视频会议类耗材、银行自助机具耗材、其他电子设备耗材)
耗材明细具体内容详见《报价表》
型号:根据各分行实际需求确定
数量:为省分行统一集中采购,具体数量根据分行实际需求确定。
具体的招标内容、范围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4入围家数:三家
2.5使用范围:山西省分行本部及辖内各二级分行
2.6交货日期:一般要求下单后24小时(可根据甲方要求调整)内送到,对于24小时内无法送达的,按照与工行协调后的具体要求保证送到。对于紧急需求下单后6小时(可根据甲方要求调整)内送到,对于6小时内无法送达的,按照与工行协调后的具体要求保证送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需提供三年度(2022、2023、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要求成立以来净利润不为负数;
3.3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缴纳社保的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3.5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黑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限制性名单。投标人须承诺:如入围/中标本次公开招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及分支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服务。否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曾与工行涉诉。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无串通投标、未曾与工行涉诉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图(查询内容须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招标活动;
3.8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至少有一例为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网络用耗材、PC用耗材及部件、数据存储耗材、打印机耗材、传真机耗材、复印机耗材、银行自助机具耗材案例(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证明页作为证明。);
3.11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3.12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11-21 12:00 至2025-11-28 17:3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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