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120万吨矿粉产线生物质燃料BOT项目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宝武环科重庆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宝武环科重庆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厂区内。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合同签订后35天内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具备点火试车条件。
2.3招标范围:
由投资方负责投资总包建设生物质气化炉及配套设备设施(包括厂房、各类设备、介质等)并配套对招标方的加热炉做适应性改造,满足安全使用投资方气化炉供出的燃气的条件,同时负责运营本项目,满足招标方的生产需求。项目建设涉及的环评、安评、能评、职业卫生健康评价等均由投资方负责。投资方负责拆除原有燃气燃烧器及燃气管道,并在原有热风炉上部新扩建燃烧室,直接与原有锅炉燃烧室连通,由气化炉供应的生物质气在新建燃烧室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及尾焰直接汇入原有热风炉燃烧室。为了响应国家超低排放的要求,在燃烧室内加装SNCR脱硝系统或配套建设其他类型的脱硫脱硝系统,确保项目达到超低排放的标准。原焦炉煤气供热系统完整保留,根据扩建的燃烧室做好互保改造,做为备用能源,实现一用一备,确保保质保供。本项目操作、监控须集控在招标方中控室,实现远程集控操作、监控,且须听从招标方的生产指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需求任务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如为外币,汇率以开标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6)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1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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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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