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测铖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测铖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乌兰陶勒盖铜镍矿45万吨/年采选建设项目(座式振动放矿机、吊式振动放矿机、座式振动给料机、吊式振动给料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30%和银行贷款70%,出资比例为100%,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测铖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乌兰陶勒盖铜镍矿45万吨/年采选建设项目(座式振动放矿机、吊式振动放矿机、座式振动给料机、吊式振动给料机)设备采购
2.2 项目编号:ZB(请登录)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须整包投标。
(1)放矿机、给料机类:FKZ1380/7.5 型座式振动放矿机(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准证书) 11台;(2)FKZ1380/7.5型吊式振动放矿机(皮带给料)(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准证书)1台;(3)FKZ1380/7.5型吊式振动放矿机(矿车给料)(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准证书)1台;(4)座式振动给料机GZG90-160Z 14台;(5)吊式振动给料机GZG50-100 6台。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交付
2.5交货方式:现场落地交货
2.6交货地点:(请登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及服务,提供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本项目代理商和制造商均可投标,如是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3.2.2投标人须承诺,标记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设备在具备正式交付前,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和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在交货时同时提供对应该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的复印件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原件,设备设施(KA)铭牌符合规范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或者税务官方网站查询的截图;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拟供货设备的销售业绩(一种或多种),提供一份供货合同及其配套部分发票。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6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对本次投标的真实性负责,不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资料、不隐瞒真实情况。如提供虚假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等违法事实中标的,其中标后签订的合同无效,招标人可以无赔偿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招标人损失;
3.6.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下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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