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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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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1821-04-01-271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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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清远市佛冈县城乡核心区域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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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清远市佛冈县城乡核心区域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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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清远市佛冈县城乡核心区域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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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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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地点 |
位于佛冈县高岗镇、迳头镇、石角镇、汤塘镇、龙山镇等5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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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专项债等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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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老旧农房微改造约583227.46㎡;道路“白改黑”约210640.27㎡;106国道以及英佛路村口节点打造17处;修缮及改造老旧垃圾收集点43套;乱搭乱建整治约63处,面积约 11352.63㎡;三线整治范围为石角镇振兴中路至大庙峡隧道双侧,约9811.4m;修复水渠200m。(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以中标后招标人下达的书面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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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①完成项目的详细勘察(含测绘)、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配合完成送审、报建等手续;②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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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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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元) |
11839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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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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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2 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3.1.3 承接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1)建筑类: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类: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更换前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1.4承接本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任一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 3.1.5 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1)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指1)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为未被锁定(提供网页截图);若网站未查询到“未被锁定状态”结果,可以提供查询后的空白页截图。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未显示项目竣工验收,但项目已竣工验收的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④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未显示项目竣工验收,但项目负责人已变更工作单位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5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即最多只接受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3家)。 3.3 其他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3.3.1、3.3.4项资料): 3.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函》。 3.3.3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3.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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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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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1-20 16: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16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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