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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棠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第二批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_广州市白云区棠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第二批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0 收藏项目

广州市白云区棠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第二批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监理服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6-440111-17-01-131833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棠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第二批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棠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第二批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棠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第二批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监理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位于棠涌片区北面,整合地块(AB2801009、AB2801042、AB2801044地块)位于汇侨中路以北、汇侨北路以南、纵六路以东范围。地块2(AB2801082)位于汇侨中路以北、纵五路以西范围。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国家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国家级80.00%),国有或集体投资2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包括安置房部分和配套道路部分。安置房部分总建筑面积约214495平方米,其中地块1(AB2801009、AB2801042、AB2801044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0863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 14845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 60174平方米,建筑高度 99.9米,建筑层数不超过33层地块 2(AB2801082地块)总建筑面积约 586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 381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 2050 平方米,建筑高度 23.9米。小区与外部市政道路连接的配套道路部分总长约 675 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信管廊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最终建设规模及指标以批复方案为准)

招标内容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等。(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及合同)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959.8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1.2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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