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和规模:200万吨/年磷矿选矿装置及辅助工程,含200万吨/年磷矿储运及粉碎工程、200万吨/年磷矿浮选工程。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4101万元。
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化工园区。
4. 招标范围:200万吨/年磷矿选矿工程项目总图、工艺、管道、设备、土建(不含挡墙及边坡支护)、电气、仪表、电信等全专业的工程基础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概算限额控制在投资估算54101万元范围内。施工图设计预算限额应控制在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概算范围内。
4.1基础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4.1.1总图、消气防、管廊(含球磨装置与浮选装置之间的管道、精矿储存至磷酸装置的管道管廊、电缆通道)、厂区所有道路、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厂区内所有防腐保温保冷的技术及材质、厂区外部形象的总体考虑设计,以及项目所有装置(包括预留一套浮选、一台浓密机、一台压滤机装置的位置、预留配电室间隔的位置)、管道的统一编号等,包括从界区外来的气相、液相、固相、电及通信对接点,以及界区内的相关对接点,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的布置和选型等(包括连接方式、走向、材质等)。
4.1.2 200万吨/年磷矿选矿装置,整体设计水平衡,实现废水零排放。设计范围:包含原矿堆场、破碎及筛分系统、气膜仓及堆取料机系统、破碎筛分配电室、10KV开关站及机柜间、球磨系统、球磨系统配电室、球磨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浮选系统、浓密机系统、尾矿压滤系统、药剂(包括捕收剂、絮凝剂及抑制剂)制备系统、矿浆储槽、精矿回水池及泵站、尾矿沉淀池及泵站、凉水塔、浮选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池、浮选系统配电室及机柜间等,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的布置和选型(包括连接方式、走向、材质等)。
4.1.3 本项目配套辅助设施基础设计主范围:智能磅房、电缆沟地下通道、中心控制室、门卫、小车停车场、绿化、化验室、蒸汽管道、冷凝液管道、消防水管道、给排水系统、围墙、物料输送系统(磷酸管道、矿浆管道、渣浆回水管道、管架)、道路、消防系统、全厂给排水系统、配电系统、全厂暖通、全厂防雷接地系统、全厂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全厂GDS系统、全厂设备诊断系统(工艺参数、振动分析)、全厂能源管理系统、全厂照明系统、中心控制室及全厂外围电信系统(包含全厂行政电话系统、调度电话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全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全厂无线通讯系统、全厂智能一卡通系统、全厂安防巡检系统、全厂5G网络、OTS工艺仿真系统)、公司安全管理大平台各模块设计及上述装置集散控制系统等辅助工程设施。
4.1.4编制安全(含HAZOP分析、LOPA分析、SIL定级)、环保、职业健康、节能、消防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数字化交付方案,编制投资概算,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效果图设计),配合项目业主完成全专业基础设计评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满足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
4.1.5 报规材料:完成200万吨/年磷矿选矿工程项目(200万吨/年磷矿储运及粉碎工程、200万吨/年磷矿浮选工程)的报规材料(含效果图、规划方案)。
4.2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全部施工图设计(包含本装置与厂区公辅或外接装置连接的部分)、SIS施工图设计、数字化交付设计等设计内容,全部图审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工作,以及在施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含竣工图)和生产试车等阶段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工作等;各专业分阶段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分阶段派相关专业设计代表现场驻点。
5.履约期限:
5.1 总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5.2设计期限:设计人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基础设计(含概算),设计人应于招标人对其提交的基础设计(含概算)审核通过后7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若后期招标方选择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发包,则施工图设计不予实施,投标人需自行考虑风险)。
5.3 设计人应于收到招标人环评、安评、职业卫生、能评等预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次日起2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200万吨/年磷矿选矿工程项目(200万吨/年磷矿储运及粉碎工程、200万吨/年磷矿浮选工程)的安全设施设计篇(含HAZOP分析、LOPA分析、SIL定级)、消防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保专篇、节能专篇等文件。
6.设计质量:
6.1设计深度:基础设计(含概算)按现行国家标准编制,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按照现行中国国家标准或国际上公认的工程设计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开车、操作、维修等需要。
6.2设计标准和规范:现行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先进标准与规范,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6.3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基础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发改部门审批。
6.4 满足《HG/T20688-2000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磷矿选矿工程设计规范》(GB 50614-201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等标准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国家认可及行业设计编制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深度按《化工矿山企业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规定》HG/T22801-2013执行。
6.5满足《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要求,达到无机磷化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标准。
6.6节能设计要求:
该项目内所有电动机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国产高压电机满足《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2024 中的能效 I 级要求,国产低压电机大于等于 100kW 电机选用一级能效,小于100kW电机选用二级能效,严禁采用三级能效电机,满足《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 中的能效I和II级要求。优先选用符合三项专用设备清单的设备。
6.7装置先进性达到:自动化、智能化、安全可靠。装置热能利用率国内领先。装备国内领先、综合能耗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指标。清洁文明生产水平满足《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的Ⅱ级要求。
6.7.1配电机柜要求设计热离子感应消防报警装置、100kW以上的电动机、进线柜需要单独配备电力计量仪表具备(功率、电流、电压)的远传功能方便和能源子系统进行对接、配电系统需要设置远动平台以监视各回路遥测、遥信等信号并通过104协议、modbus tcp协议和公司5G智能工厂大平台进行对接。
6.7.2低压断路器(电机控制回路)需设计采用智能型开关断路器,能够将断路器分断信号等信号进入远动平台并通过104协议、modbus tcp协议和公司5G智能工厂大平台进行对接。
6.7.3该项目22kW及以上电机和机泵设置一体化测温测振系统(电池容量应能满足探头持续运行2年以上),均能够通过开放协议modbus tcp或opc将数据推送到公司5G智能巡检平台。
6.7.4装置区刀闸阀采用电动刀闸阀;常规阀门采用气动调节阀。
6.7.5控制系统应设计成具备远传启停的功能,控制系统应该设置双3个opc服务以便和公司已有智能大平台和apc系统进行对接。
6.7.6 10KV进线电缆增加电缆行波故障监测装置、75kW及以上电机接线柱采用无线测温,测温信号均能够通过开放协议modbus tcp或opc将数据推送到公司5G智能巡检平台。
6.7.7磷矿粉矿堆棚实现自动取样、传样功能,自动堆取料功能。
6.7.8球磨机旋流器出口粒度自动监测。
6.7.9浮选系统矿浆(原矿、精矿、尾矿)在线自动分析、自动加药等先进性系统。
6.7.10各配电室、主电缆桥架要实现光纤测温。
6.7.11装置要能实现视频自动化巡检。
6.7.12高压电机设计绝缘自动检测装置。
6.8数字化交付的设计要求
本工程需设计采用数字化的交付方式,数字化交付工作共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分别是设计阶段、采购阶段和施工阶段。交付内容分为四个模块,分别是属性、文档、智能P&ID、三维模型,施工阶段重点为“4D管道施工管理系统”全流程数据记录工作,施工图与管道模型版本保持一致,变更情况应及时通知数字化小组并提供变更后版本一致的施工图和管道模型按照《宜化集团数字化交付相关标准文件》执行。
7.设计人向招标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
7.1基础设计提供资料交付要求。
7.1.1基础设计(含项目投资概算),12份签字盖章纸版(另附可编辑的电子版提供U盘2套),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45日内完成。
7.1.2收到招标人环评、安评、职业卫生、能评等预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次日起2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200万吨/年磷矿选矿装置(200万吨/年磷矿储运及粉碎工程、200万吨/年磷矿浮选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篇(含HAZOP分析、LOPA分析、SIL定级)、消防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保专篇、节能专篇文件等文件。
注:基础设计全套资料12份(需盖红章),另附可编辑的电子版提供U盘2套,物料及能量平衡表(含水平衡表)电子版1份(其中文字资料提供Word版、PDF版、报告签字版全本扫描,图纸提供CAD版和PDF版),且200万吨/年磷矿储运及粉碎工程和200万吨/年磷矿浮选工程资料分开交付。
7.2施工图设计提供资料交付要求:施工蓝图 12 份(需盖红章,审图合格章),非标设备(含装配、零部件图)制作详图 12 份(需盖红章),PDF 格式电子版 1 份,物料及能量平衡表(含水平衡表)电子版 1 份(其中文字资料提供 Word 版、PDF 版、报告签字版全本扫描,图纸提供 CAD 版和 PDF 版)在基础设计(含概算)审核通过后75日内完成。且200万吨/年磷矿储运及粉碎工程和200万吨/年磷矿浮选工程资料分开交付。
7.3 交付地点:招标人工程所在地。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近五年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已完工100万吨/年及以上选矿装置的设计业绩(含EPC项目的工程设计)(上传合同协议书及完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化工类高级或选矿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2025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5.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具备承接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责令停业等非正常状态。(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资格信用承诺函”共17条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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