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九所隆昌基地生产区变配电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九所隆昌基地生产区变配电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第五九研究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五九所隆昌基地生产区变配电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五九所隆昌基地生产区变配电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隆昌市。
2.3 主要建设内容:隆昌基地101/46/112 厂房配电室变压器、配电柜安装,102 开闭所改造及高压电缆敷设,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
2.4.1 第一阶段:60 日历天,完成101/46/112 厂房配电室配电柜安装,102 开闭所改造及高压电缆敷设(以甲方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2.4.2 第二阶段:40 日历天。完成101/46/112 厂房变压器安装(以甲方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2.5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和兵器行业关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设备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五九所隆昌基地生产区变配电改造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 高压开关柜、高压环网柜、干式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电缆及其附件等设备设施
的采购、运输、安装及试验、调试工作;
2.6.2 变电所的配电运行准备等工作(含变配电房的标识、标牌、绝缘胶垫、绝缘凳、
绝缘靴、绝缘手套、令克棒、高低压验电笔、工具箱等运行准备所需物资的采购、制作、试
验及安装等工作);
2.6.3 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竣工验收直至移交招标人使用并承担一切费用。
2.6.4 负责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
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 年(2022 年至2024 年)净利润均无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 2022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变配电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 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工程规模: /
3.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须体现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合同金额、双方盖章页等关键内容)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则无效。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
(https://wenshu.court.gov.cn)。
3.5 项目经理:
3.5.1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以承诺书为准,格式自拟)。
注:1)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拟投入项目经理的清晰可辨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 证)复印件。
2)若为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的注册电子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
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3.5.2 项目经理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3.5.3 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3.6 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
(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从投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 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 个月的可少于6 个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11 月20 日19 时00 分至2025 年11 月27 日16 时00 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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