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盐都区新建公交站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9.523850万元。本工程中不可竞争部分(包括安全生产费、工伤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交通管制费):合计为 64597.50 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特别提醒:以上最高投标限价均包含不可竞争部分。
采购需求:
盐都区新建公交站台工程的施工,对125省道盐都段沿线的公交站台进行提升改造。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包人保留对上述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4.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8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常驻现场,考勤按照采购文件违约处理办法实施。
3)采购人不接受企业的法人代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01 15: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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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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