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GTZJ-G2025-0006 项目名称###市新北区奔牛人民医院内镜中心零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6.********万元 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内镜中心零星医疗设备2961套具体内容包括: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投标人信用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2)提供所投图像处理装置、内窥镜冷光源、电子结肠内窥镜、内镜用供水装置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a.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及有效销售资质;b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采购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及有效销售资质(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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