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期城市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措施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DSH-SSPT-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101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21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德胜河航道按三级通航标准整治,兼顾2000吨级船舶通航要求。航道底宽为60米,最小通航水深为4米。最小弯曲半径480米(终点京杭运河口向镇江方向局部困难段为280米),航道整治里程17.667公里,航道沿线改建桥梁14座(不含京沪铁路桥)。
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势必对东西向跨德胜河交通通行条件造成不利影响,为了确保施工期间区域交通基本有序,满足沿线交通出行安全可达,区域交通运行服务水平无显著下降,拟对沿线交通设施进行优化改造。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DSH-SSPT-SG,主要工作内容为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期城市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措施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参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深化设计、施工、维护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与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维护期自本工程施工完成通过预验收开始至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②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①②的资质;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另一方)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以下两类工程业绩:
A、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道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B、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道路监控工程施工。
注:
①AB两者同时具备但可以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满足;
②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A业绩,联合体另一方必须满足B业绩;
③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④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中信用等级(施工类型)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道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注:
①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②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需由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2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单位;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否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投标资格;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被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红名单)(施工类型)的,则联合体视为红名单;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⑦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联合体各方均需填报并生成投标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⑧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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