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液化氧气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4.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4.5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产品生产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单位。
2.①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 a)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b)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用液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c)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具有医用液氧《药品GMP证》或药监部门颁发的符合药品GMP要求的检查结果通知; e)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不具备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委托协议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f)营业执照。
3.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时:除提供其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上述资格文件外,还需要提供如下资格文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与生产厂家签订的代理协议。
4.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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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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