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项目名称:永乐圩洲滩民垸治理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H0GC2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安庆市
2.5建设规模:按照不超过二级堤防标准,拟对新洲乡永乐圩堤防加高培厚、高压喷射灌浆截渗墙、堤内透水盖重、堤顶沥青防汛及转移道路、护坡、护岸、穿堤建筑物除险加固等;新建进、退洪闸设施。
2.6项目投资估算:约6亿元
2.7最高投标限价:(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计列的工程部分投资+移民部分投资+环保部分投资+水保部分投资)的6.24%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止。
2.9招标范围:永乐圩洲滩民垸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含项目批复、实施必要的专题、专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和设计有关的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和后续服务等。
2.10项目类别:水利-勘察设计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
①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资质等级3.1中①资质,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的员工。
(3)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且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自2025年 11 月 20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 获取方式:(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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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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