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工银安盛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系统建设和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60万元,招标人为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1)建设形成一套标准实用的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系统,(2)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相关咨询服务。2.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3.服务期限:系统维保自验收之日起五年,咨询服务两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4.项目服务工作范围:(1)系统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要通过对公司资产和负债进行有效地建模和评估,合理考虑资产和负债间的联动关系,支持基于资产负债联动下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分析。系统支持通过设定不同种类的约束条件,进行资产配置优化,支持备选配置方案的选择,为投资决策提供合理建议;(2)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咨询服务需要对公司资产和负债建模方法论进行升级,建模方法论需合理考虑资产和负债间的联动关系,提供基于资产负债联动下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分析的高效、可落地模型方法论支持。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及服务要求说明书。5.最高投标限价(含税):260万元,具体各部分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工银安盛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系统建设和咨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条款(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栽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承诺:①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银安盛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②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③未被中国工商银行依据《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清退或列入负面供应商清单,未被招标人依据《工银安盛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清退或列入负面供应商清单和工银安盛的禁入名单。(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工银安盛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银安盛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投标人须承诺:如投标人于五年内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或工银安盛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投标人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投标人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和工银安盛本级及上级机构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集中采购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的,投标人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并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2.专用条款(1)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未经招标人允许擅自分包。(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工银安盛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系统建设和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60万元,招标人为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1)建设形成一套标准实用的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系统,(2)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相关咨询服务。2.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3.服务期限:系统维保自验收之日起五年,咨询服务两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4.项目服务工作范围:(1)系统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要通过对公司资产和负债进行有效地建模和评估,合理考虑资产和负债间的联动关系,支持基于资产负债联动下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分析。系统支持通过设定不同种类的约束条件,进行资产配置优化,支持备选配置方案的选择,为投资决策提供合理建议;(2)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咨询服务需要对公司资产和负债建模方法论进行升级,建模方法论需合理考虑资产和负债间的联动关系,提供基于资产负债联动下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分析的高效、可落地模型方法论支持。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及服务要求说明书。5.最高投标限价(含税):260万元,具体各部分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工银安盛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系统建设和咨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条款(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栽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承诺:①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银安盛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②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③未被中国工商银行依据《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清退或列入负面供应商清单,未被招标人依据《工银安盛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清退或列入负面供应商清单和工银安盛的禁入名单。(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工银安盛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银安盛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投标人须承诺:如投标人于五年内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或工银安盛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投标人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投标人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和工银安盛本级及上级机构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集中采购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的,投标人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并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2.专用条款(1)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未经招标人允许擅自分包。(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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