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评价项目部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2026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长庆油田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长油安委【2022】7号)文件,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拟对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2026年建设项目拟实施的45座井场80口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标准规范及初设方案开展现场环境监测,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地方行政审批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召开的会议评审,并取得地方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最高限价:人民币101.70万元(不含税),综合单价2.26万元/井场(不含税)。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采购人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项目估算金额1017000.00元(是否含税:☐含税☑不含税,其他说明:/)
2.2招标范围: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2026年产能建设、重点隐患、油维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ZY23-XA405-FW1369)》的中标人(入围服务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一家服务商。
2.4标段描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长庆油田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长油安委【2022】7号)文件,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拟对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2026年建设项目拟实施的45座井场80口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标准规范及初设方案开展现场环境监测,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地方行政审批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召开的会议评审,并取得地方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采购人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5服务地点: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2026年建设项目所在区域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一项。
其他要求:①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2026年产能建设、重点隐患、油维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招标编号:ZY23-XA405-FW1369)入围服务商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11-25 23:59:00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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