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克拉采油气管理区部分生产井见水问题突出,已严重影响气藏稳产上产。针对气藏水侵难题,现裂缝性气藏治水及提采技术存在不足,制约了气藏高效开发,亟需通过控水稳气工程先导试验,评价注气补能、阻水、压锥、解水锁的应用效果,探索注气提高采收率的可行性。由于油田内部电网无法满足注气井供电需求,为能及时开展注气补能项目,需要第三方电力队伍提供注气用电设备电源。同时,部分新建单井未架设油田公司电力线路,需借助第三方供电队伍及钻井期间的临时电力线路解决生产用电问题。
为保障供电服务质量与稳定性,拟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取服务优质、供电稳定的承包商承担供电服务。
2.2招标范围:(1)为克拉2区块、克深8区块、克深24井东区块提供生产用电服务;
(2)部分新建单井生产用电,各单井具体供电时间以作业通知单为准。
2.3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拜城县境内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辖区。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1名,电气工程师1名,操作人员2名,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均须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并在有效期内。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2)资质证书扫描件;(3)项目经理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期间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供电服务项目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工作量签证单扫描件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3.4供电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所有主干电网及单井电力建设方案或已建电网布局图。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建设方案或已建电网布局图。
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主干电网的建设,投标人明确完成主干电网的建设最短建设工期。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注明完成主干电网的建设最短建设工期。
3.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接到正式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满足单井供电条件,且单井供电负荷满足4500KW-9000KW,各单井具体供电要求以作业通知单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 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 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3.7企业信誉:无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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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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