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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逸夫师范学校“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SZCG******** 
项目名称:宿州逸夫师范学校“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万元
最高限价:********.96元
采购需求:宿州逸夫师范学校消防系统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市****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信用宿州”(http://********/cms/infoPublicity/********)或其他指定媒介[****局网站(********)、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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