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采购单名称:山东海阳核电站3、4 号机组项目个人剂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 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日起90 个日历日。
组织形式:自行采购。四、
五、 采购执行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六、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七、 询比类型:公开。
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八、
九、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汇票方式或转账方式。
十、 标书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十
一、 采购范围:
1.提供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个人剂量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个 人热释光剂量借用、检测服务、剂量管理支持服务。辐射相关作业人员暂估120 人,预计9 个计费周期,共计1080 人次,γ 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要求如下: 探测元器件为热释光剂量计
测量范围:O.OlmSv-lOSv
精确度:≤10%
最低可探测水平(MDL):≤0.04mSv (2个月);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十二、 服务期: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 个月,具体以需方需求为准,服务周期以海阳项目结束为准。本项目监测周期为两月1 次,报价人在收到采购人反馈的热释光剂量计15 天内出具个人剂量检验检测报告。
十三、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近3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被相关行政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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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阳核电站3、4 号机组项目个人剂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近三年内具有类似服务业绩;
5.报价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6.报价人具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其授权的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颁
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服务范围须包含个人剂量监测;
7.报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与报价;
9.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十四、 报名须知
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
2025 年11 月26 日10 时(北京时间)之前均可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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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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