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元)(如有):4077174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月考核一次,费用按月结算。年度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行及服务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标项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7717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不能提供上述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7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格式参照第九章附件8:联合体投标协议,投标人可自行增减联合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均为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同时,联合体各方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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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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