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石狮市医院MRI设备机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74,903.00元
采购包1(石狮市医院MRI设备机房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74,90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274,903.00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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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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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07000000-装修工程 |
石狮市医院MRI设备机房改造项目 |
1(项) |
否 |
符合医疗设备使用需求 |
1,274,903.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有效期届满的,还须提供统一延期证明材料);(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要求。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20至2025-11-2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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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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