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1.2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3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同意招标人的付款方式;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1.5 投标报名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较大及较大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 工程综合说明
2.1 分包工程名称: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项目水电及工艺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2.2 工程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上虞大三角水厂内
2.3 总包工程建设规模:(1)新建预臭氧池,占地面积223.6m2,土建规模 30万m3/d,设备规模15万m3/d;(2)新建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占地面积656m2,规模15万m3/d;新建活性炭滤池及反冲洗用房,占地面积1316.5m2,规模15万m3/d;新建臭氧发生器间,建筑面220m2;(3)新建中控室1座,占地面积360m2,建筑面积为720m2,分上下两层,内设中控室、块化机房、电池室、化验室、办公区、配电间等;(4)更换现状回用水池潜水泵2套 。
3 招标内容及范围
3.1 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项目水电及工艺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及总包人技术交底要求所有工作。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施工资料编制、整理、装订成册等,为完成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并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分包人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方式承包本工程任务。分包人按总包人和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3.2 包含但不限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人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施工图纸深化设计施工及其报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4 工期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天。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5 质量要求:
5.1 分包工程质量标准除应达到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涉及分包工程的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国家强制性工程质量标准外,还应符合如下质量标准:确保绍兴市上虞区“红领项目”,达到“市级”标化工程。
5.2 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其他约定:包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
6 劳务管理:符合招标人及当地政府相关劳务管理规定。
7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其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11 月 29 日 24 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