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L[GK]******** 项目名称###县南阳镇官余村幸福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0,********元 采购包1###县南阳镇官余村幸福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2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20,********元 投标保证金: 7,********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其他电力工业设备 ###县南阳镇官余村幸福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批) 否 ###县南阳镇官余村幸福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屋顶700平方米装机容量约161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 72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工,具备送电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省外企业的,还须满足《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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