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兴安办公楼)遗留工程消防整改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兴安办公楼)遗留工程消防整改项目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招标规模:本工程涉及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兴安办公楼)遗留工程消防整改项目工程楼宇内土建与装饰工程改造、消防工程改造、电气工程改造、防排烟工程及楼宇外消防管网改造。
2.4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2.5 计划投资:16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7、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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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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