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破碎机(30t/h)滚筒筛增加除尘设施项目(重新招标)
1.2采购内容: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破碎机(30t/h)滚筒筛增加除尘设施项目,包括生产线配备2套除尘设备,其中滚筒筛进料口配置一台旋风除尘器和一台布袋除尘器,出料口配置一台旋风除尘器和一台布袋除尘器,落尘点的密闭和集气罩等,同时配备二个15米高空排放的烟囱。安装调试完成后,需取得属地环保部门验收通过。详见工程量清单。
1.3采购控制价:60万元(含税),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1.4项目地点:富锦市二龙山镇生物质电厂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凡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采购项目的报价。
5、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除尘设备销售或安装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响应的技术参数满足技术要求。
(4)信誉要求:
a.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b.近三年内,供应商未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及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c.供应商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的状态。
d.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e、供应商至报价截止时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供应商至报价截止时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备注:信誉要求a、b、c、d项在报价时由供应商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供应商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e、f需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财务、人员、技术和设备能力。供应商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备注:上述近2022年为自提交谈判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三年(即不按整年计算)。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1月25日(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