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8.1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本工程位于通州区金沙街道金余村,工程内容包括131套资源利用型处理装置,其中A型105套,B型26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一旦成交,不得提出额外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5年8月至 2025年10月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9.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3.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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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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