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2、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超声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 ******** 2 豫政采(2)********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超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内容:采购人所需超声设备(技术需求等见公告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包: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心脏机)台式机2台、便携机1台;第二包: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机)2台。******** 质保期: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厂质保3年。********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最高限价:本项目第一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40万元,其中每台超声设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万元;本项目第二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0万元,其中每台超声设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每台超声设备报价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2)具有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非法人单位至少应提供其资产负债表);(3)具有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网站、“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内,查询时将查询结果进行截图,以作证据留存,此查询时****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核实并将查询结果存档备查,存在以上情形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内,查询时将查询结果进行截图,以作证据留存,此查询时****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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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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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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