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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十七局西鞍山铁矿项目、十八局辽宁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十四局集团房桥有限公司、十八局北塘西站新河走形线改建工程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0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1.1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有限公司西鞍山铁矿竖井系统项目已由国家矿山局批准建设。业主为鞍钢基石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西鞍山铁矿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1.2辽宁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及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部已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业主为辽宁桓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及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1.3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房桥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轨道板生产用预应力筋、锚固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1】21号)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22】7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和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北塘西站新河走形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2.1西鞍山采选联合项目1#、3#进回风井及提升系统掘砌工程,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主要包含辅助井、副井、1#进风井、1#回风井、1#、4#盲回风井、电梯井、采区溜井、3#进风井、3#回风井、3#、6#盲回风井、电梯井、采区溜井、回风天井、中段水平、破碎系统,本标段竖井、水平联络道等工程量合计:掘进长度为92.8千米,掘进量为297.8万立方米,支护量为37万立方米,合同额为22.8亿元。

2.2.2本合同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输水系统工程、地下厂房系统工程、施工导流工程、施工支洞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生产建筑与装修工程等施工项目。合同工期:2025年7月-2030年3月。

2.2.3中铁十四局集团房桥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华粮道西北500米,主要从事管片、箱涵、小型预制构件、III型轨道板的生产,目前需生产轨道板数量约10354块,轨道板型号分为4种,分别是:1.P5600,工程总量7296块;2.P4925,工程总量2667块;3.P4856,工程总量383块;4.P3710,工程总量8块。

2.2.4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涉及北塘西站新河走行线改建工程,改建专用线起点为 K0+870.97,向东南走行下穿拟建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再向西南转向,在专用线 K2+524.6 华山道前与既有线衔接,改建后专用线长约 2.1km,比改造前增加 450m。计划工期: 9 个 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0 月 31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 年7 月 30 日,合计 273 日历天。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矿用钢丝绳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矿用钢丝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投标钢丝绳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预应力筋、锚固板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预应力螺旋肋钢丝及配套数量的锚固板月生产能力不得低于 8000套/800吨,预应力螺旋肋钢丝和锚固板必须是同一生产商的成套产品。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铁道建筑研究所对京滨铁路CRTS III型板式无砟轨道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板中预应力螺旋肋钢丝、锚固板的成套产品生产授权,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内(2022-2024年)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且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原材料材质为优焊线82B。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水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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