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设施设备更新综合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三标段)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招标范围和内容:T1值机岛新增开包间、T1值机岛钢构及设备拆除、T1值机岛重做钢架顶棚及装修、T1值机岛人工柜台更新、T1高杆灯动力配电箱更新、T1 E1009、E1114强电间增容、T1 15个配电间更新、T1 T柜更新、T1登机口自动贩卖机强电点位预留、每个门厅两侧强电点位预留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配电间及T柜更新不含电表、灯控楼控模块及配套弱电,但须无条件配合安装。
2.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⑤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⑥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⑦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个类似单个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说明:(1)若业绩为包含公共建筑类精装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下同)业绩符合上述业绩标准的且该公共建筑类精装修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的予以认可,但还需同时提供精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及建设单位(非总承包单位)证明上述合同金额,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格式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2)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单独实施的公共建筑类精装修工程符合上述业绩标准的可以认定为该精装修工程施工单位的业绩,但还需同时提供精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格式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3)若业绩为专业装修项目,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材料复印件。(4)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三项材料出现载明的信息不一致时,认定顺序为: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工程合同,3)工程中标通知书。(5)联合体成员业绩仅认定为精装修工程的实际实施单位。证明材料增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主证明。(6)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厂房。)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是指本项目投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②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 09时00分2025年11月25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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