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6年生化污泥外委处置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大庆炼化公司2026年生化污泥外委处置服务
2.2主要服务内容:大庆炼化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日常产生预计4500吨生化污泥(含水率约80%-85%),需要进行包装服务(日常包装量预计10-15吨/天),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
2.3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要求》。
2.4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6HSE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2.7最高投标限价(含6%增值税):处置费用单价:292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3投标人具备生化污泥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的能力,投标人承诺在现场考察前提供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及其对应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包括专家评审意见),提供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公示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两项文件均需体现投标人对污泥类废物的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方式,体现副产物(废渣、废水等)的去向。
3.1.4投标人需提供处置设施照片,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的投标人,至少提供热解炉(或其他减量设施)和污泥暂存设施的照片;无害化处置方式的投标人,提供填埋场等处置场地的照片。照片上要有经纬度、拍照地址、拍照时间水印标记。
3.1.5投标人须提供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涵盖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在开标日期后、2026年12月31日前,投标人须承诺许可证到期前可以顺利延续换证,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或许可证到期之日合同自动解除,招标人停止支付所产生的处置费用,并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因违反承诺约定内容对招标人所造成的损失。
3.1.6投标人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承担本项目服务所需特种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有效证件。
3.1.7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的生化污泥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全过程合法合规。
3.1.8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现场考察报告,对上述3.1.3、3.1.4、3.1.5条内容进行核实,如与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相符,发布中标通知书;如果现场情况与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不符,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3.2业绩要求:无。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须承诺,包装服务人员至少两人,工作时间与招标人脱水机运行时间同步,脱水机运行时需要包装服务人员全过程现场包装污泥服务,确保废物随时产生随时清运出厂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如因生产原因脱水机夜间运行,也需满足上述包装服务要求。
3.3.2投标人须承诺,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转移废物出厂时,投标人要免费为招标人提供废物在招标人厂区内暂存所需的设施和人员,直至可以将废物转移出厂。
3.4机具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所有运输车辆装载生化污泥时必须采取防渗漏措施;为了保证少量生化污泥也可以及时转移出厂,投标人须承诺,可及时提供按照招标人指定数量进行装车的转移服务。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11-20 17:00:00至2025-11-25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12-04 08:3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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