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端笔记本设备集采项目(二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2.1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省公司中端笔记本设备(203 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端笔记本设备集采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端笔记本设备集采项目(二次))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能提供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合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取得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 给其他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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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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