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毕节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生活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元):552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870000.00,标包2:650000.00,标包3:30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A包:大米、面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贵州省毕节监狱罪犯大宗物资采购,采购内容为:大米、面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备注:单价报价,具体单价限价为:大米:4.3元/公斤,面粉:4.3元/公斤。
标项2
标项名称:B包:菜油、猪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贵州省毕节监狱罪犯大宗物资采购,采购内容为:菜油、猪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备注:单价报价,具体单价限价为:菜油:13元/公斤,猪油:13元/公斤。
标项3
标项名称:C包:猪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贵州省毕节监狱罪犯大宗物资采购,采购内容为:猪肥瘦肉、猪净瘦肉、猪仔排、猪蹄膀,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备注:单价报价,具体单价限价为:猪肥瘦肉:24元/公斤,猪净瘦肉:38元/公斤,猪仔排:40元/公斤,猪蹄膀:35元/公斤。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12个月,供应时间以合同签订的供货日期为准,标包2:12个月,供应时间以合同签订的供货日期为准,标包3:12个月,供应时间以合同签订的供货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其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其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其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今任意1天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标项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今任意1天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今任意1天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文件。
标项2: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文件。
标项3: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文件,并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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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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