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项目规模:矿用激光甲烷传感器等一批系统延伸材料采购;详见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
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矿用激光甲烷传感器等一批系统延伸材料(五里堠煤业、阜生煤业、李村矿、余吾矿)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编号:LAZB-202(请登录)
4.交货地点:五里堠煤业、阜生煤业、李村矿、余吾矿。
5.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原厂件号仅供参考)
规格(原厂件号仅供参考)
单位
数量
送货地点
1
矿用激光甲烷传感器
GJG100J
台
726
左权五里堠煤业(87) 左权阜生煤业(127) 李村矿(302) 股份余吾矿(210)
2
矿用本安型烟雾传感器
GQQ5(A)
台
185
左权五里堠煤业(20) 李村矿(75)股份余吾矿(90)
3
温度传感器
KG3007A
台
153
左权五里堠煤业(5) 李村矿(54) 股份余吾矿(94)
4
矿用一氧化碳传感器
KGA5
台
548
左权五里堠煤业(20) 李村矿(225) 股份余吾矿(303)
备注:1、名称及规格型号仅供参考;2、对应投标产品必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煤矿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其中煤矿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在煤安网可查询到。
6交货期:按需方通知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一个生产制造商对本次招标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
2.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提供所投产品(激光甲烷传感器、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相应有效煤矿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以及防爆合格证。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体现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对应完整的发票及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13时00分--2025年11月2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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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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