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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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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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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1 2.2 2.3 2.4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九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提标改造项目二标段 建设地址:江西省九江经开区城西港区 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城西港区管道开挖及路面修复等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分包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的要求组织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5日; 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 具体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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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1 3.2 |
招标范围及施工内容 招标范围:中国一冶九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提标改造项目二标段工程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具体范围以承包人项目部现场划分为准) 施工内容:九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提标改造项目二标段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九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提标改造项目二标段工程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包括低压电气 ,配电装置安装及安全保护,路灯安装,交通标志及附属设施的安装,具体以盖章后的施工蓝图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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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并对承包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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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1)分包人于每月25日向承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进度审批单,月进度支付证书必须由项目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才生效,支付每月完成合同内合格工程量的80%的进度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合同价款的80%。 (3)项目结算经县财政部门结算审核后30天内付至审定总价款金额的97%(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 30天内支付(无息)。 (4)分包人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所需财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5)分包人在申请当月已确认的进度款前应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若拒绝签订承包人有权拒绝或暂停支付当月进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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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照累进计算法缴纳, 缴纳比例为3%~1%(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缴纳比例3%;10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部分,缴纳比例2%,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缴纳比例1%)。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同价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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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1 7.2 7.3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城市道路照明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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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8.1 8.2 8.3 8.4 8.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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