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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对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项目HASX-SBFW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京杭运河与苏北灌溉总渠交汇处下游约2km处,是京杭运河苏北段由南向北第三个梯级,和上游的淮阴船闸相距25km,和下游的邵伯船闸相距113km。现状淮安船闸有三线船闸组成,分别是1962年11月建设通航的一线船闸,建设规模为230×20×5.0(m,闸室长×口门宽×最小槛上水深,下同);建成于1987年4月的二线船闸,建设规模为230×23×5.0(m);于2003年7月建成通航的三线船闸,建设规模为260×23×5.0(m)。

本项目拟在淮安二线船闸与淮安三站之间的隔岛上新建四线船闸,船闸等级为Ⅱ级,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t,建设规模为290×34×5.0(m)。改建跨闸闸区工作桥1座,同时改建跨淮安船闸省道S328桥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主体工程、引航道工程、闸阀门和启闭机工程、船闸辅助生产设施工程、桥梁工程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4390.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847.26万元。

(1)船闸主体

船闸等级:Ⅱ级通航建筑物;设计最大船舶吨级:2000t;船闸规模:290×34×5(m)(闸室长×口门宽×门槛最小水深);上、下闸首采用钢筋混凝土坞式结构。闸室段除第一节闸室采用整体坞式结构外,其余段采用永临结合闸室墙+透水底板的分离式结构。

(2)输水系统

船闸承受单向水头,最大设计水头4.62米,输水系统采用不设镇静段的短廊道集中输水系统。

(3)引航道

四线船闸上游主、辅导航墙采用前排地连墙(钢板桩)+后排灌注桩、对拉钢板桩、钢板桩+锚锭结构;二线船闸上游主导航墙采用对拉钢板桩、钢板桩+锚锭、前排钢板桩+后排灌注桩结构。四线船闸下游主、辅导航墙采用重力式、前排地连墙+后排灌注桩、双排灌注桩结构;一、二线船闸下游主导航墙采用双排灌注桩结构。

二线、四线船闸上游靠船墩及分水墙采用下部灌注桩+上部承台结构;四线船闸下游靠船墩采用重力式、下部灌注桩+上部承台结构;一、二线船闸下游共用靠船墩采用下部灌注桩+上部承台结构。

(4)闸阀门、启闭机械、电气工程

上、下闸首工作闸门采用横梁式钢质平板人字门,船闸上、下闸首各设置一套检修闸门,检修闸门采用钢质叠梁式结构,阀门采用钢质提升平板门。

闸、阀门启闭机采用直推式液压机型。

电气控制系统采用集—散型控制系统,主要设备采用PLC和工控机,配电采用电网管理系统进行监测控制。上、下游引航道和闸室内采用电视监控系统。

(5)配套设施

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包括闸首机房、业务用房、值班楼配电房、维修间、泵房和门卫房。

智慧船闸内容包括综合感知、智能调度,智能运维、应急指挥、视频监控及报警、收费、通信与导航等各子系统。根据航行需要和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助航安全设施和相应的标志标牌。

(6)桥梁工程

①跨淮安船闸S328桥:改建段桥梁标准宽度9米。

②跨闸工作桥与保通桥:工作桥(含与保通桥共建段)桥面标准宽度为9米,工作桥引桥标准宽度为6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即HASX-SBFW标段,招标范围为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范围内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项目,根据《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5〕285号、《建设生产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标标准》(GB/T51240-2018)的相关规定,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竣工前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

(2)水土保持监理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试运行期)按照项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施工阶段监理计划和监督检查、定期出版和报送监理报告等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评估及验收的基础。

(3)其他服务:

①按要求及时完成并上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报表,并提供水土保持监测的季报等,以及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梳理。

②参与建设单位月度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建立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档案资料。

③负责对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④每年邀请水保专家开展1次专业培训教育。

⑤相关工作应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水土保持监理规范》(SL/T 523-2024)等规定与要求。

⑥基于合同期内每年度实际工情、水情和施工进度,每年度3月31日前编制完成工程度汛方案及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并通过技术审查,汛前配合完成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的报备或报批,配合完成防汛演练工作(含防汛演练及桌面推演方案编制),并提供工程度汛安全技术支持。

2.3工作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满足《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的规定,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后终止。服务期间,受托人需配合委托人做好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以及向社会公开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水土保持监理项目。

3.3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条件

①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

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2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②应至少配备一名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土保持专业)的监理人员。

3.4 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其他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2家,应以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牵头。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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