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渤海银行天津分行2025年资产保全备选律所名单库入围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61
二、采购需求简述:
为本行资产保全工作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故拟启动律师库入围采购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以下要求为实质性资格要求,提示和说明如下:
*附件中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务必按照附件中的格式提供。
*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请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副本中可提供复印件。
*未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以下每一条单独要求的资格文件,无论正本/副本,每份都需要单独加盖供应商公章。
*所提供的所有资格文件均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尚在渤海银行黑名单中,或处于限制参与渤海银行采购项目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4.负责人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或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
5.供应商须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
6.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供应商负责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自2022年1月1日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原件);
注:采购人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供应商负责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自采购人确认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参与后续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退还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采购人查询人签名后打印存档。采购人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在签署采购合同前,供应商、供应商负责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渤海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若签署采购合同后,供应商、供应商负责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渤海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7.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22、2023、2024任意两个连续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开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 对实质性采购需求无负偏离;
10. 须签署并提供参与采购人采购活动廉政承诺书(原件);
11. 须签署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保证金事项承诺函(原件);
12.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委派服务团队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且从未受过停业执业的处罚,须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
1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高级合伙人等核心人员,无负面不良信息或者被禁止执业等情况,须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
14. 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律所不同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邀请发布期限与报名截止时间
1.邀请发布期限: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16:00)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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